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奴仆送来茶水,荀爽的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了。
虽然在一开始的时候,他的表情就不如何和蔼。
一边的荀攸跪姿端正,腰板挺直,臀部后翘,目光直视,坐姿端正都可以写进教科书了。
一想到之前荀攸说的规矩多,吕煜也端端正正做好,一点小动作都不敢做。
咕噜~
荀爽饮了一口热茶,看着吕煜的坐姿很是满意。
“我知你是举了孝廉的,但不知研习何种经典?”
听到荀爽这个问题,吕煜也只好如实答来了。
“我修习【公羊传】,如今已有数年矣。”
公羊?
荀爽眉头一皱。
“为何研习【公羊传】?”
自汉朝以来,九州合一、四海一统。汉廷轻徭薄赋、剪除藩国、王霸杂用、权归中央。政治局势趋于平静,则思想控制应运而生。
春秋诸子百家,各执一词,诸侯林立、择适而从,故思想多元、百家争鸣,然其于国家,亦有淆乱民心、扇竟异端之效。
故汉至武帝,已臻郅治,必然消除众说,定于一尊。
董仲舒因时择世,倡言一统,其登上历史舞台。
汉家定儒术独尊,董仲舒所倡实乃【春秋公羊传】一支,之后绵延不绝、瓜蔓相寻,遂留变为今文经学派。
是故公羊在西汉达到鼎盛,不管是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还是大一统,都受到统治者的追捧,顺带着公羊学说也成了夫子正统学说。
但是到了汉末,情况已经大变了。
东汉一代,古文学兴盛起来,学习【左氏春秋】成了热点。
【公羊】学面临日趋衰微的严峻形势,不断遭到古文学家的批评。
同时,治【公羊】的学者本身也有不少弊病,如只贵文章而不重义理,偏重谶纬之学等,“至有倍经任意,反传违反者,其势是以讲诵言至于百万,犹有不解。”
这些“俗儒”研习【公羊】,“援引他经,失其句读,以无为有,甚可闵笑者。”
这就为反对【公羊】学的人提供了可乘之隙。
至东汉末年,“以为【公羊】可夺,【左氏】可兴”的呼声甚嚣尘上。
虽然有公羊大家何休横空出世,但奈何对方有高达,经神郑玄一出马,当时就压了学海何休一头。
以至于公羊到现在都没抬得起头,今文经学派势头远不如古文经学派。
“我吕家虽然薄有家资,但当时拜的夫子,他便是研习【公羊传】的。”
对于吕煜这种寒门来说,其实并没有多少选择的。
实际上吕煜能举得孝廉,也多亏了他那个已经埋在地下夫子的悉心教导。
“原是如此。”
荀爽算是是古文经学大师,不过他并非研习【谷梁传】、【左传】,对吕煜倒是没有学术偏见。
“公羊自学海离世之后,便再无扛旗之人了,实在是可惜。”
在汉武帝之后,孔子学说基本上就变成了公羊学说。
只可惜世事变迁,古文风起,朝中为官者不追捧公羊,公羊学派自然就式微了。
太学如今虽然还有公羊博士,但也少人追捧学习了。
“公羊虽然迂腐,但学海已注有【春秋公羊解诂】,公羊自成体系,你日后也许好生温习,至于教授你的地方,你若是修习【易经】,我倒是可以提点几句,公羊的话,便是一百个我,也不及他一个何休,只可惜学海已去。”
说到何休,荀爽还是感到有些可惜。
“晚辈知晓,公羊虽然式微,但煜学之后,发现其道义不止如此。”
西汉有董仲舒,东汉有何休,到了宋明还有程朱理学。
团宠无奈 开局气运值逆天了 诡异流修仙游戏 重返初三 绝地求生之禁服王者 穿梭影视大冒险 不会真有人觉得修仙难吧 妖魔复苏:开局去营口斩龙! 丑女种田:山里汉宠妻无度(锦绣农女种田忙) 太古神狱 穿进狗血霸总虐文后 诸天一道 猎魔优等生 都市:我,秦始皇,复生! 寻仙 我不要再当圣女了 都世妖录 一不小心来到远古怎么办 安生饭店 重生之校园第一商女
武侠情,江湖血,侠与义,正和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武侠,永远都是一个不灭的传承,在这里,没有正,没有邪,只有胜者为王。这里有九阳对九阴,有降龙对黯然,有长生诀对道心种魔,有有绝世神兵的对撞,有无尽的宝藏。总之,这是一个真正的武侠。...
梁凡歆身为一名道士,自然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决定离开云台观下山去谋生历练的时候,却意外在荒郊野外救了卢一帆一命,没想到卢一帆醒来后却对自己一见钟情。一个道士下山只为谋生,一个死而复生的人下山,只为查找出谋害自己的凶手。竟没有想到,两人前世就已经认识,今生相遇,只为再续前缘...
狂兵之王小说狂兵之王是由作者金帛最新创作的都市小说,主角是周宏宝。主要讲述了周宏宝知道是金哮天自己去办的事,虽然他与金哮天才接触没多久,可金哮天的为人,他却是很清楚的。金哮天纯粹就是一个江湖中人,讲义气,重感情,只要他信任的,那就是两胁插刀也在所不惜,何况他对周宏宝的救命之恩一直念念不忘。周宏宝见斧头帮出动了,放下些心,便又把电话拔给蔡青。...
强者遇袭,重返少年时代,成为当年弱小的废物少主。前世的仇人,今生,绝不会放过!前世的遗憾,今生,一定要弥补!待到灵剑长啸之时,天地三界,我为至尊!若有不从者,一剑,杀之!...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
一场替嫁,让毫无关系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夫妻。在陆承颐的眼里,他的督长夫人胆小,爱哭,总是莫名让人烦躁。而在宋清晚的眼里,她这个丈夫眼睛虽瞎,却压根不像一个瞎子,杀人如麻,无情无义。这场无爱婚姻,他们不过是各取所需,殊不知,人逢乱世,一切都充满了变数。他昔日情人的屡次打压,来自他家人的陷害,她都无所畏惧,只是当他的白月光回来,让她离开总长夫人这个位置时,她却死活不肯。痴情的爱恋最后却换来他的一碗打胎药。她绝望了,听他的话离开,紧捂自己的心,不再过问任何事。再后来,硝烟四起,多年以后两人战场相遇。当子弹从耳边飞过,她飞扑而来的身影模糊了视线。才发觉,回首已是百年身。他抱着她摇摇欲坠的身子,轻声道老婆,你别睡,我带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