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平淡的日子过得很快,却非常的幸福安康,自从王凯和薛宝钗结了婚之后,王氏家族就恢复了平静的生活。
这时间的慢慢流逝整个忘忧谷的生活已经进入到了正轨,加上忘忧谷气候实在是太好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哪怕是那10万亩庄稼是被粗矿的种植了一番,在这样的天气价值之下,入了秋之后金灿灿的麦子,水稻都把杆压弯了腰。
这边面临着大丰收的局面,而王氏家族内宅呢也出现了令人欣喜的一幕,包括薛宝钗在内,王家已经有三位夫人怀有身孕。
所以呢这个秋收啊,对王氏家族的成员来说,那简直就是再完美不过的开局了。王凯一边照顾家里面的几个孕妇,特别是头一胎生产的薛宝钗,没事儿就陪着他说说笑笑,给微微隆起的肚子里面的孩子进行胎教。
然后一边的开车组织整个忘忧谷的农夫准备秋收,王凯这忙里忙外忙得够呛,其实他忙的那些事儿都有专门人去负责。
比如说王氏家族吧,就有王家的几位总管负责用不上王凯这个老爷操心。农田里边儿吧,虽然沉甸甸的麦子和水稻马上就要面临着开镰收割。
王凯这个主人忙里忙外忙得够呛,其实都有牛耕田,还有那些老庄家把式组织人手进行分配任务。
所以呀无论是王氏家族这里面还是王氏家族这外面都不用王凯操心,可是他就是个操心的面儿,他不操心他感觉到浑身难受。
里面的这些女人们怀孕呢,王凯是帮不上忙,家族的生意呢王凯只不过是远程遥控,现在他能忙碌的其实就是忘忧谷的秋收工作。
所以呢王凯把自己的宣传心都投入了进去,今年特别是高兴,所以王凯呢居然给自己准备了一把大镰刀,给自己家里面的这些男孩子们准备了一把小镰刀。
秋收刚开连王凯就带着王氏家族的男孩子们。带着整个忘忧谷的所有强壮的农夫手里面拿着镰刀,脑袋上扣着草帽,身上穿的是粗布麻衣。
排成排的来到王氏家族忘忧谷的10万亩粮田上,王凯带着头儿身后跟着一票王氏家族第二代男性成员,甩开镰刀亲自参加劳动收割了第一把麦子。
王凯割了一把麦子,把手里面的杆儿举起来,向大家示意以后在身后的这些王氏家族的人呀无不欢呼雀跃。
然后在王凯的一声令下甩开镰刀进行秋收,强壮的男人们弯着腰,拿着镰刀在前面秋收割下来的麦子打成捆儿之后。
由强壮的富人赶着各种各样的牲口,马车来到了田里面,把这些成熟的麦子放在车上,然后运到打谷场进行脱离处理。
一车一车沉甸甸的麦子被强壮的牲口驮到了打谷场,老人们开始赶着强壮的耕牛后面还拉着一个几百斤的石滚子已经准备就绪。
当麦子铺到地面上的时候拖到了一尺多厚,这些老人家赶着牛拉着石头滚子,就开始给麦子脱力。
一圈之后麦子全都脱下来了,然后把那些卖杆儿,挑选出来集中放在一起,然后用手里面的扫帚把这些麦粒儿集中起来,用木头做的锹这些成熟的麦粒儿往空中飘洒。
让麦粒儿和那些植物情感分离让灰尘被微风吹走。完成这一道工序之后,王氏家族花费重金请专业的木匠打的那些木头风车派上用场了。
王氏家族打造的这些木头风车呀,全都是用上好的松木制作而成的,都非常大得需要四个成年的老爷们儿,分在风车两侧摇动齿轮才能让风车转动起来。
我真没想成大佬 晚辈真的做不到啊 我每30天换一个系统 江湖有一剑 最强玄帝 神婿 在斗罗中成神 神魔进化之地 快穿之腹黑主人别撩我(快穿之厨子太腹黑) 天泉圣子 杀中杀之死魂来信 木叶之超级赛亚人 我的迷人小娇妻 我能够无限刷副本 长生种劫 一座女生宿舍 世界想杀我 仙帝忘尘 我太想进步了 战神之王
武侠情,江湖血,侠与义,正和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武侠,永远都是一个不灭的传承,在这里,没有正,没有邪,只有胜者为王。这里有九阳对九阴,有降龙对黯然,有长生诀对道心种魔,有有绝世神兵的对撞,有无尽的宝藏。总之,这是一个真正的武侠。...
梁凡歆身为一名道士,自然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决定离开云台观下山去谋生历练的时候,却意外在荒郊野外救了卢一帆一命,没想到卢一帆醒来后却对自己一见钟情。一个道士下山只为谋生,一个死而复生的人下山,只为查找出谋害自己的凶手。竟没有想到,两人前世就已经认识,今生相遇,只为再续前缘...
狂兵之王小说狂兵之王是由作者金帛最新创作的都市小说,主角是周宏宝。主要讲述了周宏宝知道是金哮天自己去办的事,虽然他与金哮天才接触没多久,可金哮天的为人,他却是很清楚的。金哮天纯粹就是一个江湖中人,讲义气,重感情,只要他信任的,那就是两胁插刀也在所不惜,何况他对周宏宝的救命之恩一直念念不忘。周宏宝见斧头帮出动了,放下些心,便又把电话拔给蔡青。...
强者遇袭,重返少年时代,成为当年弱小的废物少主。前世的仇人,今生,绝不会放过!前世的遗憾,今生,一定要弥补!待到灵剑长啸之时,天地三界,我为至尊!若有不从者,一剑,杀之!...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
一场替嫁,让毫无关系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夫妻。在陆承颐的眼里,他的督长夫人胆小,爱哭,总是莫名让人烦躁。而在宋清晚的眼里,她这个丈夫眼睛虽瞎,却压根不像一个瞎子,杀人如麻,无情无义。这场无爱婚姻,他们不过是各取所需,殊不知,人逢乱世,一切都充满了变数。他昔日情人的屡次打压,来自他家人的陷害,她都无所畏惧,只是当他的白月光回来,让她离开总长夫人这个位置时,她却死活不肯。痴情的爱恋最后却换来他的一碗打胎药。她绝望了,听他的话离开,紧捂自己的心,不再过问任何事。再后来,硝烟四起,多年以后两人战场相遇。当子弹从耳边飞过,她飞扑而来的身影模糊了视线。才发觉,回首已是百年身。他抱着她摇摇欲坠的身子,轻声道老婆,你别睡,我带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