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主仆二人被带到了一处偏僻之地,叶锦之还没有看清楚周围环境,眼睛就被蒙住了。
等她们再次恢复视线的时候,已经被带到了一间小屋子里。角落里只有一张破旧的小床,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霉臭味儿,时不时还能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死老鼠的味道。
晚些时候,她们又被带到了另外一间足以容纳近百人的大屋子。一进门,她便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儿,里面坐满了人,个个都是眼神木讷神情呆滞。
而前方的高台上,一个戴着黑色面具的男人,正在讲着一些激动人心的话。
叶锦之脑海里立刻蹦出两个字,传销组织。
也不就是在洗脑?
叶锦之和小翠在一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旁边一直有男人巡视。起初她没有机会和旁人搭话,之后她才打听到,这里是诈骗派。
而那个被称为彪哥的男人,就是诈骗派掌门。
随着时间流逝,叶锦之渐渐感觉到大脑有些昏昏沉沉的,而高台上那个男人的声音一直萦绕在她的耳边,像魔音一样往她的耳朵里钻。
坐在旁边的小翠,神情也变得有些恍惚。
叶锦之立刻察觉到不对劲,她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让疼痛感让自己保持清醒。她抬眸看了看四周,目光瞥见了角落里的香炉……
或许,那香炉里加了一些麻痹神经的药。
她赶紧低下头,捂住口鼻。
第一轮洗脑结束,彪哥将她们带到一间单独的屋子里。里面还有另外几个年轻女子。显然,彪哥将她们几个聚集在这里,是打算对她们进行单独的培训。
“不管你们以前是什么身份,叫什么名字,到了这里大家都一样。”彪哥说着,从下人手中接过两个包袱,递到了叶锦之面前。
目光从叶锦之身上扫过,皱了皱眉头说道:“你们姐妹二人长得的确有几分姿色,这也是你们身上最有价值的地方,你们要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明白吗?”
“彪哥说的是,我们明白。”叶锦之赶紧点了点头。
见叶锦之如此听话,彪哥满意地点了点头。“从现在开始,你们便忘掉以前的一切,重新取一个名字。换一身干净衣裳,好好收拾打扮一下……”
彪哥说着,抬眸扫了眼站在边上几个女人,冷冷介绍道:“这是春花、幽梦、若兰,你们也取一个这样的名字。”
叶锦之:“……”
这些名字,真是土掉渣啊!
彪哥盯着叶锦之看了几秒,不等她开口,继续说道:“你就叫春兰如何?你这妹妹就叫春香,春兰春香……多好听的两姐妹啊。”
叶锦之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不得不说……
这男人不仅长得丑,品味也是独特。
春兰春香?
还不如叫她铁柱呢!
“春兰春香如此有韵味的名字,还是留给以后来的妹妹吧,我不配。”叶锦之微微一笑,说道:“名字只是一个称呼罢了,随便取一个就行了,好名字留着以后的妹妹用。我就随随便便叫一个佳人吧,我这妹妹随我,就连佳丽吧。”
众人:“……”
佳人?佳丽?随随便便?
他们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灶神崽崽穿成娃综对照组 行走在诸天的法师 无双赘婿楚尘宋颜 奇门第一少主楚尘宋颜 二小姐进京了 我,直播创造精灵 龙族:卡塞尔的快乐风男 我靠召唤书走上人生巅峰 玩世医狂 我直接人生重开 小男友又狠又乖 这个仙秦有点莽 休闲的我竟成了老祖 都市天才神医 看我如何悲情抢男人 穿成末世小娇娇[穿书] 秦时天行者 华夏第一家族少主 神医弃婿 混世小仙医
武侠情,江湖血,侠与义,正和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武侠,永远都是一个不灭的传承,在这里,没有正,没有邪,只有胜者为王。这里有九阳对九阴,有降龙对黯然,有长生诀对道心种魔,有有绝世神兵的对撞,有无尽的宝藏。总之,这是一个真正的武侠。...
梁凡歆身为一名道士,自然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决定离开云台观下山去谋生历练的时候,却意外在荒郊野外救了卢一帆一命,没想到卢一帆醒来后却对自己一见钟情。一个道士下山只为谋生,一个死而复生的人下山,只为查找出谋害自己的凶手。竟没有想到,两人前世就已经认识,今生相遇,只为再续前缘...
狂兵之王小说狂兵之王是由作者金帛最新创作的都市小说,主角是周宏宝。主要讲述了周宏宝知道是金哮天自己去办的事,虽然他与金哮天才接触没多久,可金哮天的为人,他却是很清楚的。金哮天纯粹就是一个江湖中人,讲义气,重感情,只要他信任的,那就是两胁插刀也在所不惜,何况他对周宏宝的救命之恩一直念念不忘。周宏宝见斧头帮出动了,放下些心,便又把电话拔给蔡青。...
强者遇袭,重返少年时代,成为当年弱小的废物少主。前世的仇人,今生,绝不会放过!前世的遗憾,今生,一定要弥补!待到灵剑长啸之时,天地三界,我为至尊!若有不从者,一剑,杀之!...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
一场替嫁,让毫无关系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的成为了夫妻。在陆承颐的眼里,他的督长夫人胆小,爱哭,总是莫名让人烦躁。而在宋清晚的眼里,她这个丈夫眼睛虽瞎,却压根不像一个瞎子,杀人如麻,无情无义。这场无爱婚姻,他们不过是各取所需,殊不知,人逢乱世,一切都充满了变数。他昔日情人的屡次打压,来自他家人的陷害,她都无所畏惧,只是当他的白月光回来,让她离开总长夫人这个位置时,她却死活不肯。痴情的爱恋最后却换来他的一碗打胎药。她绝望了,听他的话离开,紧捂自己的心,不再过问任何事。再后来,硝烟四起,多年以后两人战场相遇。当子弹从耳边飞过,她飞扑而来的身影模糊了视线。才发觉,回首已是百年身。他抱着她摇摇欲坠的身子,轻声道老婆,你别睡,我带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