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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冷,他大概想到我可能会这么出现,所以提前准备好了外套,还是一件我熟悉的,他在学校的时候穿过的外套。外套上有封存过的味道,大概很久没穿,也有曾经遗留在上面的香水味道。
以前黎华是会用香水的,只是现在大概用不到了吧。
今天他来,开得还是一辆特别不起眼的面包车,我不能想象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一定有很多很多,所以他才不愿意告诉我。
他要带我去酒店安顿,我不干,我说我就要去他平常住的地方。
他说:“那里很远。”
我摇头,他是说服不了我的。远不怕,再远这一路也都是我们两个一起走,他在我身边就好。
他又说:“挺闹的,你去不方便。”
他就是不想让我去,不想让我看他现在的生活,可我觉得我必须得去。我说:“要不你就是在那边藏了个小情人,要不你就带我去!”
他无奈,“我都这样了谁还跟我啊。”
这话里,我生生品出一丝悲凉。
“我跟!”
他笑了一下,伸手摸了摸我的手,掌心粗糙了,不过挺有男人味的感觉。然后开车往他生活的地方去,确实是很远,路上天黑了,两旁几乎没有建筑物,前灯照亮前方短暂的区域。
然后我转过头看着他,开始适应他现在的新模样。
其实刚见面的时候,就是反差太大了,觉得很夸张,现在多看几眼,看看就也觉得还好。
“你看什么?”他笑着问。
我说:“丑。”
他说:“你不打击我能死啊?”
我说:“等你变得又矮又丑又挫,我就彻底放心啦。”
他说:“那你不就跟别人跑了呀?”
“嘻嘻……”
我忽然觉得挺浪漫的,荒郊野外,一辆车,两个人,畅通无阻地前行,这时候要是再来首西北风民歌,很有电影的画面感。
可是黎华没有放歌,把耳朵全留下来听我絮叨。见了他,我反而也不是很想絮叨那些破事儿了,看够了他,就转头去看窗外,问问这个问问那个,听他跟我讲。
他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黎华不像我,路痴一个。
“前面颠,坐好。”他温和地提醒,我乖巧地坐正,像个小学生。
断断续续颠了得有五分钟,终于到了黎华生活的地方,也算是他工作的地方。
居住区,稀稀落落几排民房,倒不算破旧,应该是临时搭建的那种。远处有砖石搭的大烟囱,具体叫啥我也不清楚,透着夜色,能看见些机械的影子,有灯塔。
除此之外,几乎算是一旷无垠。
他爷爷早年靠房地产发家,后来就开始搞能源了,那些年煤老板横行,章家也算其中之一。
起初我觉得新鲜,没发表什么意见。从车上下来的时候,黎华问我:“冷吧。”
我点了点头。都说这边昼夜温差大,我算是见识了。
没怎么参观,也没什么好参观的,他搂着我的腰往自己睡觉的小房子里走。碰到个出来解手的中年男人,那人看我们一眼,亲切地打招呼,“小黎,女朋友啊?”
黎华微笑着点头。
那人说:“真漂亮,跟电影明星似得。”
我就往黎华身上偏了偏头,黎华知道我这人经不住夸,在我腰上捏了一把。
推门进房,他顺手拉开房门旁边的灯线,我看着这个简陋的居室,再也欢脱不起来了。床,桌子,椅子,脸盆架子,塑料的收纳箱,再也没什么了。
只是收拾得很干净,每样东西都规规整整地摆在该摆放的地方,被子看上去很厚。
我又有点想哭,这破地方,我都住不了,何况黎华一个含着金勺出生的千金大少爷。不过我忍着,抿了抿嘴巴,若无其事地走进去,走到他的床边坐下,摸了摸每天和他贴在一起的床单,再四下张望一眼,看着他说,“我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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