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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胡猜猜什么?难道你会吃醋?”衡痴吃的不是醋是黄连,他恨的不是欺骗是无能,所以他不得不张开自己的嘴去呐喊,很大声的告诉我。他告诉我说羽冰晴不爱我,她把我的信又转手塞到了曲单凌的抽屉里,于是曲单凌在抽屉里看的不只是故事书,还有就是我的情书。于是我找到了返校的羽冰晴,我怒视着她,我的生命失去的颜色,在那一刻我甚至看不出这个世界的颜色。我问她:“这是不是真的?”她有些害怕,她说:“这是真的,不过不是我干的,是他们把信塞到了曲单凌的抽屉里,而我只是扔了而已。”我走了。我走的时候她对我喊:“男生讨厌你,女生讨厌她,你们不是刚好可以彼此陪伴?!”我回过头来对她喊:“用你说?!”原来曲单凌不去吃饭咬着冰激凌就是想看看到底是谁给她塞的那封信,于是她看见了,没错,是我,不过她看到的是我“同样”塞给了羽冰晴,所以她厌恶,就在我背上写了两个蓝笔臭字。我要去找她,去问清楚她,我迎着风跑,秋风吹落了多少树叶?就像姑娘们落下了红装,褪去了幻想的羽翼,我从来没有跑得这么快,就像发了疯一样,就像球杆撞破的球。我气喘吁吁地打开门,门撞到了后面的铁锹,“叮咣”,有点像心跌碎的声音,我摇摇晃晃地站直。她一个人躲在教室里,在黑板上写字,用耳机听着音乐,小心翼翼地走在讲台边沿,用唇膏去涂染自己的嘴唇,再在镜子化开的时候擦去,描绘的去吻,吻的时候从来没想的回头。她双眸盯着窗外,双手插在口袋里,前额贴上了窗户,那就是我刚过来的地方,她看见了我跑了过来,她并没有转头,她知道我来了,她说了一句:“她哭了。”谁哭了?羽冰晴哭了。无色忧鱼鱼搁浅时,大学的记忆我还有一点,不多,有时候都感觉不是自己经历的。大学的时候我是没有电脑的,家里人说这对学习不好,对眼睛也不好。人到了二十三岁人的晶体就很难再近视了,那时候人已经长成了。终于我也快长成了,我却不高,我有一个朋友,他篮球很好,他会教我打篮球。“全场最高得分。”“我信。”可是我有一个p4,里面有上百首歌,还有就是与她的录音。我等那个电脑等了好久,父母用血汗钱凑的,这需要花些时间,所以我知道。“古卿,醒醒。”古卿是我的字,我醒来的时候就在高中课堂,我还记得那缕阳光,我睁开眼睛,戴上眼镜,这副眼镜我戴了一年,我却没有想到它陪了我走过了整整五年。这五年我都没有再在这个镜框中看到她,但是我绝对不会扔了它,我怕扔了之后就真的看不见她了。于是这个眼镜擦了又擦,花了又花,上次陪朋友配眼镜,客服说要帮我洗下眼镜,我摇摇头,他说不要钱,我依然摇头,里面有泥垢,我不想弄脏了他们的水,上面有很多绿色的铜锈。我确实是个恋旧的人,我会在口袋里装一个笔记本,会记下我脑子里想的话,再者就是真的很有意思的所见,可是我都丢了,丢在那个破碎的家。那个家有我的书桌,我对书桌有一种崇拜,就像图腾,我在里面可以得到除了这个世界以外的东西,释放更多的灵魂,敬仰这个世界的英雄。敬仰英雄为人之快乐,信誓旦旦,萌生信仰,还有刺骨刺肉的爱,竟然合情合理、忘乎所以。人长大的整个历程太长了,我从中懂了许多。祝滢,明保卿,当我把这两个名字连在一起我找到了我人生活着的答案,得到答案太早了,我一直担心我到底能不能笑到最后?但凡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太傻了,一点都不迎合这个世界,终被淘汰,爱情上也不出意料,很多人都等着看我的笑话。很多玩的好的男生都恋了爱,他们都很诚实,啮血沁骨,他们在私下悄悄告诉我那些溢于言表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他们从来不骗自己。不像我,我从来不认为欲望可以给人带来快乐,所以在我发现我爱上她的时候,我害怕地将自己关进黑黑的学习室,再去挑她种种我所厌恶的恶习,最重要的好事是找到了一点,她爱上的是别人。提琴,我最喜欢中提琴的声音,温文尔雅,我在p4里收藏各种提琴的声音,我认为那代表着幸福,就像肌肤在与阳光摩擦,所以在那一缕照醒我的一刻,我认为我还是来到了高中。“你很讨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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