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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随便你。”陈戈选的是一间还算安静的音乐酒吧,名字很奇怪,叫“也罢”。这里有乐队常年驻唱,每晚八点开始,一直到十二点,每隔半个小时就会唱上一场。季漓刚刚听陈戈讲了自己曾经在医院遇到的奇怪患者,就有一个个子不高,长着一张娃娃脸,打扮十分新潮的年轻人走到小小的舞台上面,暗红色的灯光立刻打在他的脸上,他头发染成了淡粉色,稍稍有些长,用发圈将一半的头发挽成一个小揪,这种发型在季漓的认知里,那是搞艺术的人特有的标志。他穿的很是清凉,哪怕现在才二月份,他就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篮球运动背心,他刚一出现,酒吧里就响起了尖叫声,其中一位,就是坐在季漓身边的陈戈。“是我的菜诶!”陈戈很兴奋,随手抓起桌面上的小彩灯左右挥舞,就好像是在参加演唱会。他的动作实在是太过浮夸,这让季漓很是头痛,下意识又拉开了跟陈戈的距离,在黑暗中环视了一圈,发现酒吧里好多人都是陈戈这个状态,反倒是没什么反应,看起来比较正常的自己显得更加突兀些。季漓以为,台上这位年轻人的这个打扮,应该会唱一些rap一类的歌曲,反正肯定是时下年轻人喜欢的,他这种“老年人”没听过的。结果一上来,熟悉的旋律响起,季漓的心脏微微颤抖了一下,不知道是音乐声太吵不适应,还是这首歌实在是充满故事。“各位亲爱的朋友们,欢迎来到‘也罢’酒吧,接下来一首ean的《好久不见》送给大家,希望大家都能够见到好久不见的那个人。”他的声音磁性又有特点,与他浮夸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把他形容成朝阳,那他的声音则是像皓月,孤冷清冽,像酝酿了多年的美酒佳酿,芬芳又蕴含着几分沧桑。这样的嗓子,就像被天使吻过一般,只听一次,就让人永远都无法忘怀,仿佛有魔力一般,随着他声音的起伏,心也微微的颤抖着。这首歌季漓觉得自己有点蠢,明明三十多岁的人,还会因为一首歌而怀念起一个人来,实在是有够可笑。他眯缝起眼睛,举起杯子,满满的摇晃着酒杯,杯中液体呈紫红色,摇晃起来杯壁上会有细密的泡沫,透过玻璃杯的反射,他似乎能够看见曾经的自己,又隐隐约约,看到了那个活在记忆之中,戴眼镜的少年。他将里面的液体尽数吞进肚子,细细品了品,的确是有些发苦,苦的眼睛有些酸。“小漓?”就在这时,他听到有人呼唤他的名字,那声音有些模糊,遥远的——就好像来自记忆里一般。一张熟悉又不熟悉的脸出现在季漓面前。若说熟悉,眼前的这张脸早已不复当年模样,不再青涩懵懂,细细看去,眼角都有了尾纹,一道道淡淡的褶皱,提醒着他们彼此错过的岁月是那么的悠长;可若说不熟,他曾经无数次深情地凝望着这张脸,曾经无数次亲吻过这一双薄薄的嘴唇,那张脸上的每一个五官,都深深的烙印在他的心里。尘封的记忆轰然被打开,犹如洪水一般向他奔涌而来,季漓张了张嘴,那滚烫的名字在嘴边转了转,许久不曾说过,倒是有些别扭了起来:“执初,好久不见。”叶执初自然的坐在了季漓的旁边,他是那种看起来很文静儒雅的男人,事实上他的性格也正是如此,他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说:“好久不见。”此时,歌已唱到结尾,叶执初这话说完,歌也正好唱到最后一句——“好久不见”。“我记得,你最喜欢这首歌来着。”季漓朝着叶执初举了举酒杯,他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哪怕是心中波涛汹涌,他也依旧能很快的压下自己的情绪,不被人看出来一点异样,他的面色是那么的平静,就好像叶执初真的只是他曾经的一位朋友而已。一位熟悉的老朋友。“没想到你还记得。”叶执初也举起酒杯,跟季漓轻轻的碰了碰,玻璃杯壁相撞发出清脆的声响,漫长的光阴好像在杯子相撞的那一瞬间应声碎裂,散落一地的碎片,将彼此带到眼前。“诶?这位帅哥是”两人对视相望,倒是把一旁的陈戈给忘了,好在陈戈干的四舍五入也算是服务行业,拥有应对特殊状况的素养,笑嘻嘻的凑了过来,季漓这才想起介绍两个人认识。“陈戈,是名医生,”季漓看了陈戈一眼,在他那满是期盼的目光下加上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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