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于天任之所以惊声尖叫,是因为有两个肤黑如泼墨的黑皮洋人要抓他。
于天任没少了见洋人,但见过的多是那种头发曲里拐弯,眼珠子不是正色儿,脸像褪了毛的猪皮一样的白皮洋人。而这种黑皮的,并且黑得发亮的,他还是头一回见,所以他才会因为惊恐而尖叫。
“叫什么叫,又不是要你命,洗个澡而已,至于鬼哭狼嚎吗!”小孩朝于天任大声咋呼着。
黑皮洋人呲着一口整齐的白牙,硬拉着于天任进到香气缭绕的浴室当中,三下五除二将于天任扒了个大光眼子,一个下到浴池里,一个站在浴池外,一个推、一个拽,强行把于天任弄到水中,用一双“黑手”将于天任的浑身上下搓了个遍。
于天任像一只受到惊吓的鹌鹑,任人摆布。他无意中窥见黑皮洋人两腿间的物件儿,立时目瞪口呆。
天爷,这是人的家当吗?这妥妥是头大叫驴的家当呀!
他又惊又怕又羡慕,唉……要是自己也能有这么大一条家当该多好。唉……
泡得差不多了,于天任被“黑手”拽出水,又被“黑手”弄了一头一身香气扑鼻的泡沫。
他爱死了这白色泡沫散发出的香气,这香气是香胰子无法比拟的,不仅叫人心旷神怡,甚至能够叫人神魂颠倒。
冲掉了泡沫,四只“黑手”用宽大且柔软,并散发着香气的白色浴巾,将他从头到脚擦干,接着又在他身上涂了一层“油”。是什么油,于天任不清楚,总之比他用来炸炸糕的油好闻的多。
一双“黑手”给他身上披了一件浴袍,另一双“黑手”拿来脱鞋,单膝跪下,为他穿鞋。洋人给自己下跪,这是何等的荣耀,他受宠若惊,连忙说:“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接着,他被请到一间有着巨大玻璃镜的房间里,有个金发洋人似乎专门是在等他。
“于先生,你好。”
嘁哩喀喳,于天任的碎发如雪花般落下。金发洋人如同变魔法般,只有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就让于天任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接着,金发洋人又在于天任的新发型上涂抹了厚厚一层发蜡。
于天任感觉头皮发紧,他坚信就算自己的脑袋掉在地上,发型也绝不会凌乱。
“于先生,对我的手艺还满意吗?”金发洋人用一口流利的津腔同于天任说话。
“太好了!”于天任十分满意。
“您能满意,我实在是太高兴了。我叫爱德华,人们都管我叫剪刀手。欢迎您以后常来。”
于天任嘴上连连说好,心里却说:“我倒是想来,可我也得认得门才行,这里面跟他妈迷宫似的,没人领着我,我估摸着想出都出不去。”
“完事了吗?”小孩走了进来,打量一眼于天任的新发型,“这才像个人。走吧,再给你换身新衣服,你就更像人了。”
于天任像一条狗,叫嘛就干嘛,他不敢撒野,这是洋人的地盘,撒野没好果子吃。
衬衣、领带、西装、皮鞋,穿在了于天任的身上,于天任对着镜子一照,感觉完全不认识自己了。
这身行头都是提前为他预备的,就跟比着他的身材订制的一样,竟然不肥一寸不窄一寸,可以说十分合体。
他头一回穿皮鞋,走起路来有些晃,甚至不知道先迈哪只脚为好。
“走稳当点儿,你现在是绅士,不是卖炸糕的小贩儿。”
“绅士”二字于天任懂,但他也只能是尽量让自己走稳当一些,却仍在纠结先迈哪只脚才好,他很想问问,绅士是如何走路的,纠结半天,最终没好意思问出口。
他突然想起他那身破衣裳忘了拿,明儿出摊,他还得用呢。他想回去拿,但转念一想:“我现在已经是绅士了,绅士还在乎一身满是油渍的破衣裳吗?算了,不要了,留给黑皮洋人当抹布吧。”
被小孩领出去后,一个早已等候在外的中年男人打开车门:“于先生,请上车。”
天爷!这是轿车呀?于天任做梦都不敢想自己这辈子居然也能坐上轿车。如此一来,自己岂不是成为一等人了么?
天榜降临,隐藏大佬都被曝光了 火影:我宇智波带土永不为奴 一觉醒来跌落神坛了 超级脂肪兑换系统 墨笙一世 桃花诺:穿书古代,她修仙了 我的宝可梦十分甚至九分强大 我真的只是替补啊 心上秋[双箭头破镜重圆] 小公主每天都在被团宠 星河誓约 远方先生,你那里有诗吗? 嫁最猛的糙汉,生八个最强的崽 四合院:秦淮茹要和我私奔 虐锁清欢 穿成锦鲤年代文中的极品小姑子 她即是王[无限] 重生后林家姐弟杀疯了 太后封王 身为杀手想跟赫敏谈恋爱怎么了?
...
原名夫人们的香裙当主角醒来,发现变成了宋青书,还发现这是一个融合金庸十四本小说的大乱世姑娘,你的笑容好甜夫人,你的裙子好香一样的人物,却构成一个不一样的江湖...
蟑螂是个小人物,在这个处处充满危险的末世,四处流浪,认识到末世生存法则,末世的危险将他身上的惰性和感性慢慢磨掉,逐渐变得坚强,当然力量也是有的,看着末世人...
今日你对我爱搭不理明日我让你高攀不起。弃子归来我要让所有欺辱我的人全都跪在脚下。...
我在火葬场工作,有一天来了一具女尸,我缝补了她的尸体,从此之后,我每天晚上都会梦到她...
愿以天下独步之铁骑,踏遍这万里河山。武者,战死疆场,马革裹尸,幸也!就以我大汉皇叔之名,前方便刀山火海,亦将铁蹄踏平之!我是刘闯,这是我的故事!三国三部曲最后一部悍戚,2013年隆重登场,让我们重温那一段铁与血交织一起的沸腾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