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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1页)

这就算是上了贼船了。

奚闻不露声色地将u盘收回来,钝钝的金属外壳压在掌心里,压出一个小坑。他算是看明白了,沈清野吃软不吃硬,顺着毛捋气就顺了,装装可怜心就软了,这样子以退为进,目标也达成了。

他们就这样熟悉起来了,刚开始是为了排练,两人得磨合,混成一首曲子后才不会突兀,排练得差不多了,还得录音、编辑,一遍遍听。奚闻带他去排练室,录音棚,去一道儿住的公寓宿舍,渐渐也跟其他人认识了。

奚闻是吉他手加主唱,匡尧是鼓手,刘然是贝斯手,姜信文是吉他手,偶尔伴唱。有音乐的共同话题,一帮人都熟得很快,很快就打成一片。正好他们乐队缺一个键盘手,沈清野勉强能顶,聚一起的时候经常会让沈清野随手弹一个主题,然后一帮人即兴创作,传统的,现代的,什么都来,碰撞在一起就是新的火花。

玩尽兴了就一起出去吃火锅、吃烧烤、吃路边摊,沈清野也不讲究,没有那些古怪的脾气,和他们在一块儿很放得开,撩起袖子,碰瓶的时候丝毫没有形象包袱。虽然他刚开始不会喝酒,喝一口啤酒还呛半天。

刘然就铆足了劲灌他,说要帮他把酒量练出来,可惜他天生酒量就好,一帮人趴了,他还面不改色。刘然感叹他人不可貌相,看着白净斯文,不仅能吃酒,还很能吃辣,麻辣四川锅配香油碟,也能吃得神色自若,脸都不红。

奚闻受不了,没吃两口就一个劲儿往嘴里灌北冰洋,问他不是南方人吗,怎么那么能吃辣。沈清野要了碗白水,给他放旁边,锅里煮熟的东西都在水里涮过,才放他碗里。然后淡淡地说,“小时候一个人在家,还不太会做菜,吃的东西半生不熟,得用重调料的才压的住,吃多了就习惯了,味觉都麻了,太清淡了就没味道。”他夹一块毛肚裹了浓厚的辣油,放进嘴里,嘴唇都被辣红肿了,他也没什么反应。

不过他不抽烟,别人怎么劝他也不抽。说这东西不好,还会熏坏手。

他们两个大都是奚闻主动去找他,硬拖着他到处跑来跑去,如果奚闻不过来,沈清野就一点动静也没。奚闻也无所谓,他这人就是这样,对朋友都热情直接,也不计较谁吃亏一些,谁主动一些。

嘻嘻哈哈地贴上去,沈清野也不会往外赶他,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奚闻每次又都能扯出些光明正大的旗号。虽说优秀的人总是讨人喜欢,奚闻身边优秀的人也不少,倒是第一次对人这么上心过。

有一次屋门敞着,奚闻刚进巷子就听到琴声,他放缓了脚步走过去,然后静静地倚在门框上看。

此时阵雨初停,碧空如洗,太阳从云层间破障而出,小巷宁静安详,湿漉漉的青石板街道被日光照得晶亮亮的,他就这么站着,既不出声也不动,半边身子都站麻了。

沈清野晚上经常有演出,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奚闻每一场都会去捧场,坐在第一排,仰着头看过去,舞台上的灯光打在一个人的身上,奚闻的四周是暗的,眼前只有一束光。

也不知为什么,每次看他弹琴,心里都特别安定。

在沈清野家里的钢琴旁边有一个小本本,上面详细写着每天的练琴时间和曲目,每天固定练琴八小时,如果有什么事冲突了,就记下亏欠的时间,第二天补足,执行得一丝不苟,十分严谨。

奚闻去他家那么多次,只见过他爸两三回,一直没见到他妈妈。沈哲轩气质儒雅,相貌英俊,也是名钢琴家,国内国外拿过不少奖。他们家条件不太好,但每次奚闻来,沈爸爸待客礼数都很齐全,泡的茶也茸毛盈翠,看得出是尖货儿。

只是沈清野跟他爸不亲,沈哲轩表面挺温文一个人,对沈清野时却特别严厉。奚闻跟沈哲轩坐沙发上交谈,沈清野就接着练琴,奚闻想让他休息一会儿,沈哲轩会冷漠地拒绝。

“他没什么天分,能有今天,靠的就是苦练,偷懒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那他就算废了。”一首小夜曲弹完了,他会转头跟沈哲轩说一声,他先出去了,差的小时数晚上再回来补。沈哲轩点了头,他才站起来,拉着奚闻走。

有次从他家出来,一路沈清野都在若有所思地把玩一枚硬币,那枚银色的东西在他修长的指间来回翻转,却不会掉下去。因为长期练琴的关系,沈清野的手特别漂亮,不是那种纤弱的美,而是修长、强劲、灵活的,指甲齐整,骨节分明,光看他的手都有一种韵律的动感。

在经过一处垃圾堆时,突然,当啷一声,那枚硬币被他弹进了垃圾桶。奚闻讶然地看去,在他眼底看到了抹一闪而过的厌恶。

后来奚闻无意间和他聊起他很有特点的表演方式。沈清野坐在公寓的沙发内,向后靠着,手指沿着满是水汽的瓶口打转,半阖着眼,好像很困倦的样子。

他解释说他父亲的演奏观念比较传统,他小时候练琴,沈哲轩会给他在手背上放一枚硬币,只用手指运动,如果硬币掉下来,就表示姿势不正确,他就会被惩罚。搞得他后来看到硬币就很讨厌,如果出去买东西找下来的零钱是硬币,一定要把它用掉或者扔掉。

他在养成了这种演奏习惯以后,才发现这样的手部姿态有很大局限性,他后来的钢琴老师也试着纠正过,但已经没办法改了,一旦姿势错了,他会不由自主地紧张、慌乱,没有办法继续演奏,只能用更多的技巧练习来弥补这种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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