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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的声音响起之后,宋慈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一动不动,脸上的笑容,手上的动作,都停止了。
大概一分钟之后,宋慈好像没有听到王尊的话一样,继续说着自己的话,喂女尸吃东西。
“她死了!”
“她现在是一具尸体!”
王尊继续开口,继续重复先前的话。
宋慈这一次停也没停,继续说着自己的话,喂女尸吃东西。
王尊继续开口,继续重复这两句话。
两人就这样,你说你的,我做我的,一直持续了半个小时。
满地的白骨,全是人骨,王尊能想到,让宋慈偷来的尸体应该是全在这里了,化成了满地的白骨。
宋慈到底是做什么?
“很多年前,我妻子得了不可治愈的病,我带她走南闯北,走遍了整个国家,最后还是无力回天,还是在丰城市睡着了!”
王尊注意到,宋慈用词是“睡着”,而不是“逝世”,说明他一直都不愿意接受自己妻子的死亡。
“我知道,她是睡着了,睡得很沉,怎么样也叫不醒,但我不能放弃她,我很爱她,她也很爱我,我绝不能让她一睡不醒!”
“在我最绝望,最无助的时候,我在旧街的一个摊位上找到了一本书,名为【起尸】,我当时只是好奇,顺手的也就买了下来,你没有想在她的身上做实验,可我当时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死马当活马医,我还是动手了!”
“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懂,只能是照葫芦画瓢,按照书上的内容尝试,没想到,真的成功了!”
宋慈含情脉脉的看着女尸,帮其整理身上的衣物,一举一动都是哪么的小心翼翼。
王尊听的是大吃一惊,宋慈不是赶尸派的后人?
一切的手段都只是来自地摊上的一本书?
这就让人不敢相信了。
“起尸分为四个步骤,种尸,醒尸,起尸,灵尸,每一个步骤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很多要求,为了她,我甘愿付出所有,只要她能醒过来,我无怨无悔!!”
“种尸,用本人的血终日喂养尸体,让尸体不再腐烂,让尸体的身体里有人血流动,让尸体所有的部位都能活动,当然,这只是其一的必要条件,还有就是用鸡血,猪血,狗血,猫血……所有的血,每日喂养尸体!”
“种尸这个过程,我用了三年时间,确定尸体不会腐烂之后,我才进行下一个步骤,醒尸!”
“我以为让她醒过来就行了,我没想到,种尸一旦开始,就不能停下来了!”
“醒尸:这个步骤很难,重复种尸的方法,每天在尸体的耳边叫她的名字44次,其实也就是比种尸多了一个叫名字的条件而已,这个步骤,没有成功的盼头,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成功,而且失败的机率占了百分之七十,这个步骤,我持续了四年的时间!”
“在一次的叫喊途中,她睁开了眼睛,我知道,我成功了!”
王尊双瞳收缩,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与毅力才能让一个门外汉坚持做一些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看不到头的事情。
执念!
也说明宋慈对自己的妻子的爱有多深,无论他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至少他对自己妻子的感情是纯粹的!
“第三个步骤,起尸,这个步骤更难,要将尸体不间断的用烧上半年,用水泡一年,用土埋两年,然后挑一人雷雨天气,引雷劈打尸体。”
“前面的条件我都一次性的成功,就是最后的雷劈,我花了一年的时间,在一个雷雨的夜里,雷电劈中尸体之后,我成功的让她动了起来。”
“第四个步骤,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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