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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朗的腿虽然可以走动了,在山洞的附近走走倒是没什么问题,甚至还能射个猎物什么的,但要行走远距离却让他吃不消,最为痛苦的莫过于天气变化时的疼痛了,简直就是生不如死,他情愿上战场被人一刀砍了,也不愿遭受疼痛的折磨,可有一些生活用品必须去到很远的小城,迫不得已这些事情就落到了小王风的肩上,不管他能不能承受,很多担子只能让他来扛了,而经常陪他去的就是追风了。
他们一踏入小城,人们除了侧目之外再无其他,一个脸上有疤的半大小孩竟然领着一条狼在闹市行走,确实是一大风景,所过之处,除了好奇观望,无人敢近身,即便是那些身佩刀剑的人,更是别想欺负他了,有那狼的眼神就足够胆寒的了,哪里还有胆量去欺负小孩子,不被狼吓唬到就不错了。但小王风的身上所带的东西往往最先卖完,除了他的东西城里少见之外,买东西的人既能买到野味,还能近些看一看狼的样子,特别是温顺的像狗一样狼样子,胆大些的还敢伸手摸摸,路过肉摊的时候还能碰上讨好追风的贩子,追风还可能得到些带肉的骨头,当然若是小王风没有开口,它也是不会多看一眼的。每次入的城,卖完所带的东西,小王风总会叫上两份吃的,一份自己享用,一份自然是给追风的,所以每当小王风换上新衣服时,追风总是贴身跟随,生怕一不留神就被甩了。
小王风也乐于带上它,不光是路上有个伴,更多的是旅途遥远,有它在会更安全,世道险恶,难免路上会遇到匪盗,山贼。他所承受的可是身系一个家,怎能有差池。若是彭朗腿脚利落,这些事情也轮不到他小王风,再说三五个毛贼也奈何不了彭朗,现在好在有追风,有它陪着,那些个小毛贼早就吓的不敢露面了,而那追风天生的警觉会早早的提醒小王风,而小王风虽然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对付那一两个毛贼还是可以,不说别的,单论跑,那些毛贼就不是对手,他虽然跑不过追风,但每天都要跟追风跑上几十里,早已不是一般人可以追的上的了。去小城的次数多了,认识的人也多了,但很少有人问及他的名字,倒是都知道了追风的名字,索性都把小王风叫成追风狼孩。
那条山洞往小城的道路小王风一走走了十年,他也从追风狼孩变成了堂堂的汉子,那条显眼的伤疤让人过目难忘,目光如炬,更加上他步行如飞,如鬼魅行走,死在他手的动物不计其数。手中常持一根光溜溜的前面尖锐的紫竹棒,那条紫竹棒还能吹出各种动物的声音,还能吹出好听的曲子,也能吹出让人惊悚的声音,小城的人们当面称他侠士,背地里都叫他狼魔。
渐渐的狼魔在小城已是家喻户晓,小孩哭闹,只要一提狼魔,也会立马钻进被窝,止住哭,屏住呼吸,再不敢动分毫,久久不敢探出头来,有这样的名声自然少不了各色人等巴结和笼络,乡绅土豪都以能请到狼魔喝酒为荣,酒席间少不了想把他招入府内当差,有了狼魔跟追风在府,还有什么可惧怕的,晚上恶梦都少做几个,但王风从不答应那些差事,一则奶奶跟将军早有交待,不做仆人,不当差,好歹他也是王侯之后,怎可轻易低人一等,况且,他也自在惯了,才不受那些管束,父亲死时的情形永远的烙在心头,虽然他从未向人提及,或许正是因为没人可倾诉,才会那样的刻骨铭心。而父亲那时的地位算的上显赫了,尚且受人算计,何况自己才仅仅凭着一条狼,在人家眼里,可能自己都不如狼,实在不必去尝那一时的新鲜而让自己受到限制,这是极不划算的事情。
也有山贼借着他的名号干着掠夺的勾当,被他生生的逮到了,哭爹喊娘的求饶,发着毒誓说洗手不干。王风也是心软,也不想把事情做的太绝,人家都做了山贼了,必定有他们的苦衷,得饶人处且饶人,而他也见不得那些鼻涕眼泪的,一顿训斥了事。他的眼里也容不得半点沙子,那些恶棍若是欺负老幼,若是被他撞见,决无半点好果子吃,一来他身手了得,二来他身旁还有条让人胆寒的恶狼,谁也不想去触那个霉头,被他撞见了,也只好自认倒霉,快些溜掉为好,逞能尴尬的永远是自己。不知不觉中,王风倒成了小城的名人,一些小小的纠纷有他在比上衙门还管用,那些自知理亏的人早早的跑了,哪里还有勇气跟他理论,早些跑掉,还免的自讨没趣,这样一来有他经过的地方,一切太平。可让人不解的是,人们从未见过他的笑脸,也从未见过他阴沉着脸,总是一副雕刻一般的容貌,看不出喜怒哀乐,紫铜色的皮肤,瘆人的伤疤,毫无感情色彩的眼神,不管你用何种方式去接近,总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回话,永远看不到他的第二种面容,完完全全是看穿一切的世外高人。
外人实在不太明白,他怎么会那么的高深莫测,一个深山老林的孩子怎么可能会那样的看穿世事,对诱惑对人情是那般的无动于衷,这世道有多少人削尖了脑袋都想攀附权贵,而他看淡的就像一碗白开水,甚至比白开水还淡。他的背后一定还有高人,不然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定力,却不知他的背景又岂是这小城的人物可以比的,而他的心气又如何能被这小城的小人物看穿的。即便看穿又能如何,他所要的这儿的人没人能给的起,也没人会给,他心里的仇恨,比山还高,比海还深,有这点,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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