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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半由于余生也晚,多半由于余来也晚,辜鸿铭虽然曾在北京大学任教,我却没见过他。吴伯箫来北京比我早,上师范大学,却见过辜鸿铭。那是听他讲演。上台讲的两个人。先是辜鸿铭,题目是Chinaman,用英文讲。后是顾维钧,上台说:“辜老先生讲中国人,用英文;我不讲中国人,用中文。”这是我们在凤阳干校,一同掏粪积肥,身忙心闲,扯旧事时候告诉我的。我没见过,还想写,是因为:一、有些见面之外的因缘;二、他是有名的怪人。对于怪人,我总是有偏爱,原因之一是物以稀为贵;之二是,怪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来于真,或说痴,如果有上帝,这痴必是上帝的情之所钟,我们常人怎么能不刮目相看呢?
辜鸿铭(1857—1930),名汤生,推想是用《大学》“汤之盘铭”语,取字鸿铭,一直以字行,别号有慵人,还有汉滨读易者,晚年署读易老人。籍贯有些乱,追根,粗是福建或闽南;细就所传不同,有说同安的,有说厦门的,还有说晋江的。不追根就没有问题,生于马来亚的槟榔屿,父亲是那里的华侨。一说母亲是西方人。十岁左右随英国布朗夫妇到英国,先后在英国、德国读书,其后还到过法、意、奥等国。肚子里装了不少西方的书和知识。更出色的是通英、法、德、拉丁、希腊等几种语言,尤其英文,写成文章,连英国人也点头称叹,以为有维多利亚时代的味儿,可以比英国的文章大家加来尔、阿诺德等。获得十几个学位,其中一个本土的是宣统皇帝赐的文科进士,也许就是因此而入了《清史稿》。
二十几岁回国,巧遇著《马氏文通》的马建忠,得闻东方的书和知识,如所传禅宗六祖慧能之得闻《金刚经》,以为无上妙义尽在其中,于是改读中国旧籍。很快心就降服了,并由内而外,形貌也随着变,蓄发梳辫,戴红顶瓜皮小帽,穿绸长袍缎马褂、双梁鞋,张口子曰、诗云,间或也流利地Yes,No,好辩,好骂人,成为十足的怪物。受到张之洞的器重,20年,先在两广总督署,后在湖广总督署,都入幕府为幕僚。清末到外务部任职,由员外郎升郎中,再升左丞。清朝退位,政体改为共和,他衣冠不异昔时,表示效忠清室,尤其皇帝。也许以为入国学充四门博士之类不算变节吧,蔡元培校长请他到北京大学教英国文学和拉丁文等,他接受了。这,至少由他看,是割鸡用牛刀,心情的冷漠是可想而知的。其后还到日本讲过学,时间不很长,回国,总算迈过古稀的门槛,戴着瓜皮小帽及其下的发辫,去见上帝了。
我最初知道有这么个怪人,记得是在通县上师范学校时期,看《芥川龙之介集》,其中《中国游记》有一节记作者在北京访问辜鸿铭的事。作者问辜有高才实学,为什么不问世事,辜英语说得急而快,作者领会跟不上,辜蘸唾液在桌上连写一串“老”字。其后我就注意有关这位怪人的材料。道听途说的不少,靠得住的是以下两种。一是他自己说他是东西南北之人,因为生在南洋,学在西洋,婚在东洋,仕在北洋。另一是特别受到外国人的尊重,有“到北京可以不看三大殿,不可不看辜鸿铭”的说法。
这后一种传说想来并非夸张。证据不少。其小者是不少外国上层人士,到中国,访他;在外国,读他的著作。其大者可以举两项:一是丹麦的著名文学评论家勃兰得斯曾著长文介绍他;二是托尔斯泰于1906年10月曾给他写一封长信(收到赠书和信后的复信),表示在忍让、忠恕方面道同的盛意。这种情况有个对穷书生不利的小影响,是买他的著作,既难遇又价昂,因为旧书店收得他的著作,虽然那时候还没有只接待外宾、收外币的规定,却是异代同风,非高鼻蓝睛就不让你看。幸而我有个同乡在东安市场经营书业,我住得近,常去,可以走后门,日久天长,也就买到比较重要的几种。先说英文的,买到三种:一是1901年出版的《尊王篇》;二是1910年出版的《清流传》;三是1922年再版的《春秋大义》(1915年初版)。次要的还有《中国问题他日录》《俄日战争之道德原因》,《论语》《中庸》英译本,英汉合璧本《痴汉骑马歌》,我都没遇见过。
中文著作,重要的只有两种,1910年出版的《张文襄幕府纪闻》,我买到了,1922年出版的《读易草堂文集》,我没买到。(1985年岳麓书社出版《辜鸿铭文集》,收以上两种)买到的几种,《春秋大义》扉页有作者赠孙再君的既汉又英的题字,署“癸亥年(民国十二年,公元1923)立夏后一日”,字颓败,正如其人那样的怪。此外还有介绍他的材料,也有几种。其中一种最重要,是林语堂编的小品文半月刊《人间世》第十二期,1934年出版,后半为《辜鸿铭特辑》,收文章九篇,托尔斯泰的信和勃兰得斯的评介(皆汉译)在内。刊前收相片两幅。一幅是辜氏的半身像,面丰满,浓眉,眼注视,留须,戴瓜皮小帽,很神气,不知何年所照。另一幅是与印度诗人泰戈尔的合影,1924年6月在清华大学工字厅所照,全身,瓜皮小帽,长袍马褂,坐而拄杖,其时他年近古稀,显得消瘦了。1988年岳麓书社出版伍国庆编《文坛怪杰辜鸿铭》,收介绍文章比较多,写本篇之前我也看到。
接着再说一种因缘。记得是40年代初,友人张君约我一同去访他的朋友某某。某某住北京东城,灯市口以南,与灯市口平行的一条街,名椿树胡同,东口内不远,路南的一个院落。我们进去,看到地大而空旷,南行东拐,北面是个小花园,花园尽处是一排平敞的北房,进屋,布局显得清冷而稀疏。我感到奇怪,问主人,他说原是辜鸿铭的住宅。介绍辜鸿铭的文章,有两篇说他住椿树胡同,其中一篇并注明门牌号数,是18号,只有林斯陶一篇说是住东城甘雨胡同。甘雨胡同是椿树胡同以南相邻的一条街,如果他所记不误,一种可能,是住宅面积大,前有堂室,通甘雨胡同,后有园,通椿树胡同吧?不管怎么样,我一度看到的总是这位怪人的流连之地,虽然其时已经是燕子楼空,能见到空锁楼中燕,也算是有缘了。
因缘说完。言归本人的正传,想由外而内,或由小而大。先说说可以视为末节的“字”,我看也是因怪而坏。《辜鸿铭特辑》收陈昌华一篇《我所知道的辜鸿铭先生》,其中说:
中文的字体不十分好,但为了他的声誉的缘故,到台湾时,许多人请他写字,他亦毫不客气地写了,在台湾时在朋友处,我曾亲眼看见他写的“求己”二字,初看时,我不相信是他写的,他自己署名那个辜字中,十字和口字相离约摸有二三分阔,谁相信这是鼎鼎大名的辜鸿铭先生写的呢?
罗家伦在北大听过辜鸿铭讲英国诗的课,写《回忆辜鸿铭先生》,也说“在黑板上写中国字”,“常常会缺一笔多一笔”。我前面提到的《春秋大义》,扉页的题字正可以出来作证,十几个汉字,古怪丑陋且不说,笔画不对的竟多到五个。但是我想,这出于辜氏就再合适不过,因为,如果竟是赵董或馆阁,那就不是辜鸿铭了。
放大一些,说“文”。中文,怪在内容方面,可以不论。英文,表达方面特点很明显,稍看几行,就会感到与流俗的不同。我想,这是有意避流俗,求古求奇。这一点,林语堂也曾提到:
辜之文,纯为维多利亚中期之文,其所口口声声引据亦MatthewArnold,Carlye,Ruskin诸人,而其文体与Arnold尤近。此由二事可见,(一)好重叠。……(二)好用Isay二字。(《辜鸿铭特辑·有不为斋随笔》)
总之是写英文,不只能够英国味儿,而且有了自己的风格。著文,用本土语,有自己的风格,使熟悉的人一眼便能看出,大不易,更不要说用外语了。专就这一点说,高鼻蓝睛之士出高价搜罗辜氏著作,也不为无因了。
再放大,说“性格”的怪。辜氏作古后不久,一位英语造诣也很深的温源宁用英文写了评介辜氏的《辜鸿铭先生》(后收入《ImperfectUnderstanding》一书,不久前由南星译成中文,名《一知半解》,由岳麓书社出版),其中说:
……他只是一个天生的叛逆人物罢了。他留着辫子,有意卖弄,这就把他整个的为人标志出来了。他脾气拗,以跟别人对立过日子。大家都接受的,他反对。大家都崇拜的,他蔑视。他所以得意扬扬,就是因为与众不同。因为时兴剪辫子,他才留辫子。要是谁都有辫子,我敢保辜鸿铭会首先剪掉。他的君主主义也是这样。对于他,这不是原则问题,而是一心想特殊。……辜鸿铭很会说俏皮话,不过,他的俏皮离不开是非颠倒。所谓是非颠倒,就是那种看法跟一般的看法相反,可以把人吓一跳。……一个鼓吹君主主义的造反派,一个以孔教为人生哲学的浪漫派,一个夸耀自己的奴隶标帜〔辫子〕的独裁者,就是这种自相矛盾,使辜鸿铭成了现代中国最有趣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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